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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芜湖市委 芜湖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负增效纾困解难优化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11    来源: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工委、管委,市直、驻芜各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减负增效纾困解难优化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芜湖市委

芜湖市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日

关于进一步减负增效纾困解难优化环境

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减负增效纾困解难优化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皖发〔2019〕7号),提出如下贯彻和实施意见。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意见和本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特别是减税降费方面的政策措施。

  1.加强财政支持,有效减税降费。2019年,市财政安排约25亿元,支持重大公共研发平台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等。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30日内分解下达到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费率、生育保险费率结合我市实际做好调整。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2.畅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血脉。不降低对县区续贷过桥库款资金已调度规模。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奖励15万元,挂牌后完成股改的再奖励35万元,对成功上市的企业,最高奖励750万元。

  3.高质量发展制造业,促进科技创新。加快实施重点产业提升“攻尖”行动计划,高水平推进“三重一创”建设,着力培育省级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专项。大力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研发创新平台建设,给予研发设备和研发费用投入不超过30%的政策补助。完善并落实增强科技创新能力的政策措施,支持攻克一批“卡脖子”技术和产品。

  4.强化人才支撑。2019年,市财政统筹安排3亿元,深入贯彻实施新时代江淮英才计划和市级人才工程等,支持培养引进高端领军人才等。更大规模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以股权投入方式,市扶持资金原则上分四个档次,按有关规定,取得约定绩效的团队经批准可获得所支持资金的直接奖励或股权回购奖励等。

  5.巩固去产能成果。按照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工业领域“僵尸企业”处置,制定相关处置工作配套措施。

  6.加快市级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运作。大力引进优质社会资本,做大政府股权投资基金规模,通过阶段参股、跟进投资、直接投资等方式,支持符合投资导向的子基金和项目。加强与国家、省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合作对接,不断完善股权投资基金体系。

  7.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和推进。按照重点项目谋划“152”工作方案部署,安排部分专项资金,积极谋划储备和实施一批重点项目,跟进服务项目融资、建设、指标争取等。2019年,新开工亿元以上重点项目200个以上,建成100个以上。实施峨山路东延伸一期工程等交通重点工程。加快推进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开工建设。

  8.扩大服务供给,优化消费环境。宣传和推广名特优精商品。结合“欢乐芜湖”,打造区域性节事促销活动。以汽车、建材和农产品为主导方向,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建设。支持研发区域性农产品线上交易平台,支持农村电商配送体系建设。积极争取并落实好国家跨境零售进口政策。

  9.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落到实处,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防止房市大起大落。新开工棚户区改造9454套。

  10.保障重点项目用地。积极争取省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在符合城乡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不改变土地用途前提下,对原国有土地使用权人通过建标准化厂房或实施厂房改造加层增资扩产而提高容积率进行自主改造开发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进行业态调整的新产业新业态用地,可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过渡期为 5年。过渡期满且建成运营后,可按新用途、新权利类型、市场价,以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工业用地转型发展商业服务业的,其房产允许分割转让,分割转让面积不大于建筑面积的30%,分割转让最小单元原则上不能小于1000平方米。

  11.支持外贸进出口,鼓励企业走出去。2019年,对“一带一路”国家及新兴市场重点展会给予展位费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公共海外仓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对我市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境外投资给予前期费用补助、对实际对外投资额或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合同额1000万美元以上项目从国内银行获得的用于境外项目运营的借款给予贴息支持,相关奖补资金在省政策基础上,市级按省级实际奖励额的20%给予奖励。支持我市企业参与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建设。

  12.扩大招商引资。健全招商引资激励和配套政策。完善中外合作园区发展政策。强化资源共享、机制创新和考核评价,做实驻点招商工作。推进以商招商和中介招商。

  13.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深度融入共建G60科创走廊。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与长三角地区共建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

  14.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培育产值5亿元以上农产品加工重点企业,规范提升10个省级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力争新增产值超50亿元农产品加工园区1个。

  15.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谋划申报2019年新增债券需求,按照“先续建后新建”原则,积极争取后续新增债券额度下达和发行。做好非标准专项债项目筛选和申报。力争全年成功发行政府新增债券100亿元以上,重点保障土地储备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统筹使用财政库款提前开展专项债券对应的项目建设。鼓励债权人采取一致行动,分类施策化解企业债务风险。推进金融机构落实 “无还本续贷”等相关金融政策,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不轻易采取冻结措施,确保发展有前景、暂时有困难的重点企业不发生流动性风险。引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通过盘活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增强偿债能力,降低联保互保比例。支持有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督促重点企业加快资产处置、降低负债。

  16.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加大革命老区和特殊贫困群体脱贫攻坚力度,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量部分的80%以上用于无为县。制定市级防贫帮困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预警监测精准帮扶机制,加大对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群体帮扶力度。加强用地支持,优先安排贫困村和重点非贫困村开展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和高标准农田项目。

  17.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对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建设进行奖补。对企业既依法依规监管,又重视合理诉求、加强帮扶指导,给予达标整改合理过渡期,坚决避免“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简单粗暴的做法。

  18.持续改善民生福祉。落实国家和省压减一般性支出要求,优化实施民生工程。对上年度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符合申领条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落实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落实好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

  19.深化简政放权。依托政务服务网,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一证通用、一次登录、全网通办”。完善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功能,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做到“应进必进、一门通达”,“一窗”分类受理;推动跨部门、跨层级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一次就办成”。

  20.推进“四送一服”,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全面落实联系包保机制,进企入园宣传解读政策,摸排企业融资、用工、科技、土地等要素需求,帮助企业对接金融机构、高校院所等,积极促成合作。挂牌督办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典型性问题。

  21.推进政策措施落实。各有关单位自本方案印发1个月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及早公开。市委督查办、市纪委监委、市审计局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监督、问责。

上一条:芜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知识产权推进创新驱动发展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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