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为加快培育我市经济发展新动能,着力推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集聚融合发展,经2019年1月10日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发展质量为中心,以项目带动为抓手,以服务业集聚区为载体,强化政策支撑,做大规模、做强品牌、做靓特色,推动全市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质量提升。
(二)总体目标。
到2022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达到50%;4年累计投资达2500亿元以上;4年新增现代服务业品牌30个以上;4年新增省级及以上各类试点(示范)基地(园区)20个以上;我市成为国家级旅游目的地城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国家检验检测认证认可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
二、主要任务
(一)培育发展现代服务业体系。
1.金融业。(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强化金融服务功能,深化科技金融服务创新,推进农村金融综合改革,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到2022年,全市金融业增加值达到200亿元以上,力争境内外上市公司达到25家、“新三板”挂牌企业达到80家。
2.现代物流。(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别牵头,下同)
大力构建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着力发展“互联网+高效物流”、保税物流、城乡配送物流、农产品冷链物流。到2022年,物流业实现营业收入800亿元,港口货物吞吐量达1.6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达120万标箱以上。
3.新型信息服务。(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数据资源局)
加快发展软件业,培育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新型显示、机器人等数字技术产业,大力推进“互联网+”产业。到2022年,形成2-3个数字经济特色园区,培育一批独立经营的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
4.工业设计及检验检测。(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促进工业设计产业集聚,提升工业设计创新能力,搭建工业设计服务平台;加快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培育,加快“互联网+检验检测”发展。至2022年,新增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2-3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12家;基本建成国家级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芜湖园区)。
5.新型商贸。(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积极培育新型消费,构建多元新型商贸业态体系,加速发展延伸配套产业。到2022年,将我市打造成长江经济带商旅文融合发展示范区、长三角城市群西部时尚消费先行区、安徽省最具活力的新型商贸创新引领区。
6.文化旅游。(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局)
实施“文化+”战略,促进文化创意、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的深度融合;发展全域旅游,积极发展乡村文化旅游。到2022年,文化产业体系基本建立,规模以上文化企业数达到400家;全域旅游格局基本形成,文化旅游营业收入达1000亿元,年接待游客6000万人次以上。
7.健康养老。(牵头单位:市卫健委、市民政局)
支持现代医疗服务业向现代健康服务业发展,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支持多种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到2022年,基本形成现代化健康服务产业集群和现代养老服务体系,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机构床位达到45张。
8.教育培训。(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用好优质教育资源,统筹职业教育培训资源,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兴办教育或培训机构,积极发展在线教育培训新模式。到2022年,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水平达到省内一流、中部前列,成为区域性优质教育培训资源中心。
(二)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重点工程。
1.改革创新突破工程。(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积极谋划申报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到2022年,争取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县(区)1—2个。
2.集聚发展促进工程。(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积极谋划申报省级服务业集聚区、示范园区。到2022年,争取省级服务业示范园区2-3家、省级服务业集聚区20家以上。
3.领军企业培育工程。〔牵头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指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主管部门,下同)〕
积极引进一批国际国内知名现代服务业企业来芜投资建设;4年内力争完成60家大企业、大集团培育工作。
4.知名品牌创建工程。(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积极争创国家、省级试点(示范)基地(园区)建设;支持现代服务业企业争创各类质量奖。4年内新增国家、省级试点(示范)基地(园区)20个以上、现代服务业知名品牌30个以上,提升“芜湖品牌”。
5.主辅分离推进工程。(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支持制造企业将生产流程中的非核心但具有相对比较优势服务环节从原企业分离出来,培育一批主辅分离示范企业。
6.现代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工程。(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发改委)
大力发展科技服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电子商务等生产型服务业,促进现代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
7.重点项目带动工程。(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投资促进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完善现代服务业重大项目库,积极争取上级各类资金;建立重点项目调度机制,确保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
8.公共平台支撑工程。(牵头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鼓励构建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专家咨询和技术服务平台,着力打造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和集聚区建设公共服务平台。
9.人才建设保障工程。(牵头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积极引进现代服务业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鼓励企业引进各类急需紧缺人才。到2022年,基本形成支持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人才体系。
(三)完善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
贯彻落实省政府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出台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强化规划引领,降低市场准入条件,落实财税价格政策,强化金融支持力度,创新保障现代服务业用地。(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芜湖市中心支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组织领导。
调整市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立现代服务业八大重点领域推进工作组,建立相应工作机制。
(二)加大考核激励。
建立健全全市服务业目标任务考核评价制度,严格奖惩激励,以考核促发展。
(三)健全统计体系。
统计部门建立现代服务业统计口径,掌握现代服务业发展动态。
(四)加大宣传力度。
建立全市现代服务业信息月报送制度,营造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舆论氛围。
2019年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